【信息发布时间:2023-06-02 】 【我要打印】 【关闭】
2022(高新)-2号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江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的2022(高新)-2号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已由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备〔2023〕31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 监理 投标。
2 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江苏省徐州市徐州高新区长安路东侧。
3.2 工程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500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2.5万平方米。施工合同估算价171173.81万元,监理估算价约360万元。
3.3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
3.4 要求工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总承包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4 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且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 。(总监理工程师是非变更后无在监工程,或总监理工程师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注: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5.4.4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 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5.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5.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6.2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柒万元整(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缴纳)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南京路支行
开户账号: 3203230601010000034048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 1. 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 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 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 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联系电话:0516-67019013。
6.3 2. 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3 3.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7 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26日09时30分。
7.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7.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7.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09时30分。
8 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 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1 投标人投标报价 63-65分
9.2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4-6 分
9.3 投标人监理方案 12分
9.4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6 分
9.5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 分
9.6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8分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 )、徐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 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1.2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4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
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
本企业注册。
12 招标人地址: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11 号办公大楼1001室
联系人:周忠立 电话: 0516-83530176
13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泉山科技楼(A2)南四楼
联系人: 刘朋 电话:0516-83990657
江苏中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 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