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6-20 】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普惠银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三期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江苏普惠银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三期建设项目 已由邳州市行政审批局以邳行审投备〔2024〕1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普惠银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普惠银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标准化厂房三期建设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邳州市铁富镇工业园区艾山大道北侧、中兴路东侧
2.1.2合同估算价约: 2050.73万元
2.1.3建设规模:新建标准化厂房14603.88平方米,其中1号厂房8268平方米,框架结构+钢结构二层;2号厂房5374.2平方米,钢结构一层 ;综合楼768.48平方米,框架结构二层,配套建设消防等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1.4工期要求: 120日历天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的公告》[2023]第 1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在新系统中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各潜在投标人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3.8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7月2日9时30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投标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招 标 人:江苏普惠银杏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邳州市开元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邳州市铁富镇 地 址:邳州市城建综合服务中心三楼319
联 系 人:李顺永 联 系 人:吕工
电 话:13813277330 电 话:0516-67032037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