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30 】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市鼓楼区城北B地块(2017-5号地块)(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鼓楼区城北B地块(2017-5号地块)已由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徐政服投备〔2024〕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广弘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鼓楼区城北B地块(2017-5号地块)(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1建设地点:位于徐州市鼓楼区华润路以西、台子河以南。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地块总用地面积517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5558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容积率≤2.8,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高度≤80米。同时配套建设管网、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75796.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1202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工程建设工期11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时间2028年4月15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1.5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2.2.1设计承包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工作:用地红线范围与小区内相关的地质勘察与设计,设计内容为建筑、室内、景观概念方案、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其他专项包括地下室人防设计(包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装配式设计(深度满足构件厂加工图),管线综合及道路设计(包含红线外供小区使用的桥梁及驳岸),基坑支护设计,绿建设计(包含评审费用),燃气设计、供暖设计、供电设计、供水设计、有线电视、三网设计,幕墙深化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智能化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海绵城市设计,BIM设计(地库及地面管综),精细化审图,标识标牌设计(包含户外、公区标识、信报箱及地库车位划线深化、垃圾房、车位销售图等),部品部件加工制作详图深化(包含同层排水、抗震支架、电梯、保温、门窗、遮阳卷帘、防火门、雨棚、栏杆、进户门、单元门、百叶等),编制设计概算,方案配合、智能化等施工图套图框送审、两书、合同附图、不利因素编制等,雨水回收设计、精装修(公共区域精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各专业设计(包含橱柜、木作等二次深化)、外立面立控图。其他各类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等设计工作,以及完成各类设计图纸的审查报审、审批手续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实施过程中及竣工验收阶段的配合服务,以及相关部门和行业规定的应由设计单位承担的一切任务。
设计文件的编制需符合国家、省、市现行的相关法规,规范,技术标准。
2.2.2.施工承包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涉及到的所有建筑结构工程:场地平整、施工道路、临水、临电工程、临时设施、其它三通一平、防雷检测、水土保持、建筑、结构、装配式、土方、施工便桥(设计、施工、拆除、手续办理)、试桩、桩基、围护、降水、水电安装、暖通、消防、弱电智能化、供水、供电、燃气、热力工程、有线电视、三网合一、人防、电梯、门窗、外墙保温、栏杆、钢结构、变电所土建、临时售楼处搭建及回收等,所有装饰工程(公区装修、售楼处及样板房精装修、外立面幕墙、保温涂料线条、石材、铝板、外墙砖、雨棚、泛光照明等),室外市政、道路、海绵城市、景观绿化、标识标牌、垃圾房、划线、雨污水及其他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广场、停车场、围墙、水池、配电间、喷泉、路灯、雨水回收等)等所有主体工程、专项工程、附属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服务、竣工测绘费、工程保险、检验检测、沉降检测、基坑监测、桩基检测等所有检测、监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等,完成并配合发包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建筑师或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职务。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2021年9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6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中注明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金额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面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备案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
(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9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6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9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中注明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金额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面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备案的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如果为联合体投标,《企业信用报告》由联合体协议中承揽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 0516-83755971)。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除应遵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揽施工任务的单位);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3.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备案。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2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1.2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评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具体如下: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分值 |
2.3.1 | 方案设计文件 | 35分 |
2.3.1 | 工程总承包报价 | 53分 |
2.3.1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 8分 |
2.3.1 | 项目管理机构 | 3分 |
2.3.1 | 工程业绩 | 1分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 ☑经济标 ☑技术标 3.评审顺序:先评审技术标,再评审经济标、最后评审商务标。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35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53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项目管理机构:3分 工程业绩:1分 |
设计文件合格性评审 | 合格分:21 分。 | ||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 设计文件合格且排名前5名 | ||
设计文件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 带入第二阶段 |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因素 (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方案设计文件(暗标) (35分) | 1.设计说明 (4分) |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3.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4.各专业设计说明。 5.工程经济的合理性分析、评价。 |
2.总平面布局(8分) | 1.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2.是否合理利用土地;与周边环境协调。 3.是否满足交通流线及开口要求。 4.停车位布局合理可行。 5.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6.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
3.建筑功能 (9分) | 1.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 2.立面造型、比例尺度和谐美观,建筑的功能和形式统一。 3.功能与形式统一,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能够很好的体现建筑风格。 4.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 | ||
5.结构方案(3分) | 1.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6.设备方案(2分) | 1.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 | ||
7.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与装配式建筑设计(3分) |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 3.是否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4、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 | ||
8.设计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 ||
注: 1、(1)以上某项内容设计优秀,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设计良好,可得该项分值的 70%-90%; (3)以上某项内容设计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 50%-70%; (4)以上某项内容设计较差,可得该项分值的 50%以下; (5)缺少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得分不应低于 40%。 (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 3、方案设计文件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 |||
2 | 工程总承包 报价 (53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1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由招标人在开标时从3%、3.5%、4%、4.5%中随机抽取一个)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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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 (8分) | 1.总体概述 (2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 方案 (1分) |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
3.施工管理方案 (2分) |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分 项目负责人答辩(暗标):项目负责人针对本项目建设内容问题进行现场答辩,由评标委员会拟定题目4条,每题0.5分,拟定总分值2分。(采用暗标,答辩采用纸质书写,时间不超过30分钟)。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分后,取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该项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项目负责人答辩的评分标准: (1) 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 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 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 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或者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 ||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100页,如超出规定页码,则每超出1页扣0.1分。 2.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评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本次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暗标编制要求为: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 |
4 | 项目管理机构 (3分) | 1.拟派项目管理团队成员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0.2分,最高1分。 2.施工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得1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3.设计项目团队中各专业配备齐全(至少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1分,配备不全不得分。 注:1、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2、提供以上相关人员证书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专业认定以注册证书或执业注册资格为准。以上人员的证书等证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5
| 工程业绩 (1分) |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21年9月1日起每承接过一个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大于或等于36000万元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90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厂房、仓库等工业建筑)总承包业绩的得0.5分,累计不超过1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
说明: ①提供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中注明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设计类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设计合同为准,必须同时具备,金额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概算金额为准,面积以设计合同中注明的工程面积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链接的业绩为准。 ②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如以上材料未体现面积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 ||
注: 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徐州市广弘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知而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云龙一道街18号312室 地 址:徐州市响山路7号217室
联 系 人:马奔 联 系 人:盛经伟
电 话:17851181118 电 话:0516-83108110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