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
省:
  • 省级
市:
  • 南京
  • 无锡
  • 徐州
  • 常州
  • 苏州
  • 南通
  • 连云港
  • 淮安
  • 盐城
  • 扬州
  • 镇江
  • 泰州
  • 宿迁
县(市、区):
  • 宜兴
  • 江阴
  • 江都区
  • 泗洪
  • 泗阳
高级搜索
主要栏目
全部
    地区
    全部
      项目类型
      全部
        时间段
        到
        标题搜索

        专家库 采购 不见面开标 监督平台

        全部交易分类
        • 建设工程
        • 交通工程
        • 水务工程
        • 政府采购
        • 产权交易
        • 国土交易
        • 其他交易
        • 首页
        • 交易信息
        • 主体信息
        • 评标专家
        • 信用信息
        • 政策法规
        • 政民互动
        • 投标保证金清退
            问题举报专区
        • 交易平台
        • 专家抽取
        • 无障碍浏览
        • 老年版
        • 扫一扫,微信公众号
        • APP客户端
        首页 > 交易信息 > 建设工程 > 招标公告/资审公告

        徐州医科大学科研实验平台项目净化设计服务

        【信息发布时间:2025-06-20】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医科大学科研实验平台项目净化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医科大学科研实验平台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批准文件苏发改社会发﹝2024﹞1287号,项目业主为徐州医科大学,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医科大学科研实验平台项目净化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 209 号,徐州医科大学校园内南北向中轴线东侧地块。地块周边南侧、西侧、东侧均为校园内部道路。

        2.1.2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0500 平方米。地上 4 层,地下 1 层。二类高层建筑,耐火等级二级。

        地下一层主要功能为卸货区、集中清洗区、笼具间、设备用房、垫料倾倒间;

        一层主要功能为动物表型分析实验平台、胚胎实验室、质量检测实验室、办公、教学、培训区和辅助区、设备用房等;

        二层主要返回式屏障饲养区、行为学实验室、ABSL-2级实验室;

        三层主要功能为SPF级大、小鼠饲养饲养区、无菌动物饲养繁育区;

        四层为SPF级大、小鼠屏障饲养区。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6500万元,净化专项设计费约109万元。

        2.1.4设计服务期:60 日历天 。

        2.1.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1.6标段划分:共分 壹 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徐州医科大学科研实验平台项目净化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需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牵头方拟派),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6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应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注:(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xyfw/index.html)。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thirdreport/show_list)。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11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是指联合体所有成员)、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06月20日至2025 年07月14日09 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14日0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徐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

        分值构成

        经济标(投标报价):10分

        技术标(设计方案):68分

        商务标(资信部分):22分

        2.2.1

        投标报价(1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保留两位。

        说明:

        (1)上述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偏离不足1%的,正负偏差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本评分细则中,有效投标文件均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2.2.2

        设计方案(68分)

        项目的理解及总体设计思路(28分)

        1.项目整体背景研究概念定位思路清晰,与实际现状紧密结合。考虑全面,描述清晰,突出功能等内容。

        2.总体设计内容覆盖全面,思路清晰,空间布局合理、设备选型与布置符合需求。

        3.各类系统架构设计科学,落地性强,系统功能叙述全面,符合需求并有诸多设计亮点。

        4.总体设计方案需包含项目概括、需求分析、设计依据、架构设计,且满足项目实际情况。

        调查收集

        (5分)

        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调查充分,资料收集、规划解析到位,功能分析是否科学合理。

        进度及保障措施 (10分)

        设计进度保证的相关措施,是否能够满足设计任务书和发包人的要求。根据招标要求制定详细的设计进度计划表,要求采用横道图形式。确保设计周期的组织措施。

        重点难点及解决措施

        (10分)

        1.针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成果质量保证措施,成果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针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及关键技术问题分析和处理应对的合理化措施建议。

        后续服务 (5分)

        对提供的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明确拟派设计人员及具体服务措施情况。对内容的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价。

        设计质量保证措施

        (10分)

        针对本项目实际质量保证体系的健全性、质量保障措施的明确性及质量保障措施。

        1.评分标准:

        (1)以上某项内容评优,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评良,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3)以上某项内容评一般,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2.设计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得分不应低于70%。(如出现此情况,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统一认定,并作出说明。)设计文件各项内容评审,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评委所打投标人之间同项分值相差过大的,评委应说明评审及打分理由。
        设计方案评审采用暗标:设计方案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2.2.3

         

         

         

         

         

         

         

         

        商务部分(22分)

        企业业绩

        (9分)

        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动物实验室(含净化(屏障)系统)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9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直接发包项目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面积以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若以上资料未体现相关业绩内容需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类似设计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以重复计取。

        2、如为联合体投标,业绩仅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3分)

        投标人自2022年6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000平方米及以上动物实验室(含净化(屏障)系统)设计业绩,每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必须同时具备(直接发包项目提供设计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面积以设计合同或者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若以上资料未体现相关业绩内容需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类似设计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与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为同一业绩的可以重复计取。

        若合同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名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10分)

        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注:提供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以上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在“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项目组成员配备要求(项目负责人除外):

        1、拟选派的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2、拟选派的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资格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3、拟选派的造价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4、拟选派的暖通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并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2分。

        注:1、同一专业仅能配备一位专业负责人且不能兼任其他专业负责人。

        2.职称证书、资格证书、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为项目组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三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得分。因退休人员(包括提前退休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投标人可以提供身份证、退休证及投标人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中上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其他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医科大学 

        地址: 徐州市云龙区铜山路 209 号。

        联系人:顿苗苗         电话:0516-8326256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世茂广场SOHO3 号楼17楼

        联系人:张素雅/卞彩彩           电 话:0516-83906677

        2025年06月20日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国家相关网站--
          • --省内相关网站--
            • --市内相关网站--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邮编:221000

              主办单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版权所有: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报表    苏ICP备17034366号

              当前访问人次:

              网站标识码:3203000063

              网站地图

              事业单位

              苏公网安备 320303020010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