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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威拉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属粉末生产及绿色循环回收配套厂房项目施工

【信息发布时间:2025-12-08】 【我要打印】 【关闭】

江苏威拉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属粉末生产及绿色循环回收配套厂房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苏威拉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属粉末生产及绿色循环回收配套厂房项目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以 徐开经发备[2025]33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苏威拉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威拉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金属粉末生产及绿色循环回收配套厂房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徐贾快速路、南至项目用地、西至铁路专用线、北至项目用地(杨山路101号);

2.1.2建设规模:项目新建生产车间、各类仓库及其他功能建筑总建筑面积约14331.85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69146393.28元;

2.1.4工期要求:300日历天;

2.1.5其他: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6#厂房、7#厂房的桩基工程、大型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地下事故水池工程;管线支架工程;室外道路、设备基础、管网工程等,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3.3 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0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500万元且单项合同新建工业厂房(包含该厂房内的办公、科研等区域)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和链接网址,业绩录入时施工许可证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均上传到“中标通知书”模块内。项目负责人业绩如存在人员前后不一致的,则需提供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

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新建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1)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2)迁移厂址的建设工程(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3.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 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3.7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 的信息为准)。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30日9时3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4.3 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 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12月30日9时30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 次 开 标 采 用 网 上 不 见 面 开 标 , 投 标 人 需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http://ggzy.zwb.xz.gov.cn)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 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 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条款号

条款内容

2.3.1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1)投标报价:                 84分

(2)施工组织设计:          11分

(3)投标人业绩:              2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2分

(5)报价合理性:              1分

2.3.2

评标基准价计

算方法

1 、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五:ABC合成法;

2 、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 B,参数设置如下:

K值取值范围:95%、95.5%、96%、96.5%、97%、97.5%、98%,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下浮率△取值范围:6%、7%、8%、9%、10%、11%、12%,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3、本工程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和暂列金额(含税金)共计5592320.66元。

4、采用以上方法的,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情形而改变。

2.3.3

(1)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分,每高 1%扣 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3.3

(2)

 

 

 

 

 

 

 

 

 

 

 

 

 

 

 

 

 

 

 

 

 

 

 

 

 

 

 

 

 

 

 

 

施工组织设计

1 、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BIM 信息技术的使用,不包含项目负责人答辩)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不包含第 4项篇幅扣分)。

4 、施工组织设计(不包含BIM 信息技术的使用和项目负责人答辩)总篇幅要求不超过 80 页,每超过 1 页的,扣 0.01 分。

5、施工组织设计(包括 BIM 信息技术的使用和项目负责人答辩)要求暗标编制,其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6、项目负责人答辩评分标准:

(1)答辩内容详细具体、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2)答辩内容较好、较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80%-90%;

(3)答辩内容一般、基本符合标准答案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70%-80%;

(4)未按时参加答辩的,或者答卷序号错误、有其他标记的或者陈述及答辩内容与标准答案不相关的,该项不得分。

7、各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 2025年12月31日10时30分前到达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7 开标室并签到,签到后不得随意离开会议室(待答辩房间安排好之后,再现场通知答辩人员按要求进行答辩) 。核验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放弃本工程答辩,答辩分作 0分处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0.5

 

 

 

 

 

 

 

 

(1)以上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90%以上;

(2)以上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80%-90%;

(3)以上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 70%-80% ;

(4)以上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5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5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0.5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1

文明施工、环保、扬尘污染防治及绿色施工保证措施

 

0.5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0.5

 

 

 

 

 

 

 

 

 

 

 

 

 

 

 

 

 

 

 

 

BIM信息技术的使用

施工阶段BIM实施方案:  

明确BIM团队架构,BIM团队职责,BIM技术实施流程。根据本项目特点,编制可行的BIM实施方案,罗列出BIM实施重点及能起到的预期效果。做好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需要BIM技术手段进行设计、施工、各专业、各流程协调,以施工图为基准,各专业协同,检查施工图设计的缺、漏、错等问题及各专业交叉碰撞等问题。要求方案具有针对性且实施性强;实施方案内容包括BIM在工程设计的应用、工程质量的应用、竣工阶段的应用、成本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信息模型、进度模拟、工程量统计、专业碰撞检查、结构预留洞口、预埋件分析、安全管理中的应用等。

1

三维场地规划布置模型:

3D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合理规划现场施工区域、办公区域、生活区域等,直观展示项目部办公、生活区域等临时设施,临时道路、临时水电、塔式起重机位置、材料仓储、堆场、加工作业区,并可根据施工周期进度动态调整。制作三维场地布置模拟动画、建筑单体模拟生长动画。

 

 

1

建筑单体三维展示BIM模型:

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施工图纸建立三维展示建筑专业 BIM 模型,要求建筑模型与三维场地布置相结合,对建筑单体外立面做重点展示,制作模拟动画,模型文件包括建筑模型、结构模型、机电模型等。

1.5

BIM模型信息与可视化数据:

BIM模型拥有准确表达空间三维关系的带有工程信息的各专业构件,形成三维可视化的工程数据库,服务于项目建设整个过程,并为后期运营、维护、维修提供可依赖的建筑运维信息模型。

1.5

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纸质书写,共 4题,每题 0.5 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现场随机出题。

项目负责人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题目答案;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按 0 分处理。

注:答辩时间不超过 30 分钟。

2


2.3.3

(3)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投标人业绩(2 分)

投标人自 2022年 10 月 01 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每有一个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

【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人民币5500万元且单项合同新建工业厂房(包含该厂房内的办公、科研等区域)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1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为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的原件扫描件),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记录的面积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类似工程业绩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还需提供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和链接网址,业绩录入时施工许可证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的项目信息网页截图均上传到“中标通知书”模块内。

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释义,新建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按照国家规定也包括(1)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并需要重新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2)迁移厂址的建设工程(不包括留在原厂址的部分),符合新建条件的建设项目。

资格条件中的业绩可以参与投标人业绩评分。

2.3.3

(4)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投标人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得分由评标委员会依据下列证明材料予以打分: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 G 值(G值=2)。

本标段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 网址为

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   ainList   ”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评价类别:房屋建筑)为准)。

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 X,X 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 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 77.54,G 值为2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77.54% ×2=1.55)。

2.3.3

(5)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招标控制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比率:8%,乘以权重系数50%,加所有通过评标入围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招标控制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 ,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4

详细评审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两个阶段唱标,第二阶段唱标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评审:

1.1 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具体数量约定如下:有效投标人超过 12 个(含 12个)的,取前 9   名;有效投标人为 9-11个的,取前 7 名;有效投标人为8 个及以下的,取前 5 名;若有效投标人实际数量少于 5 名的,则按实际数量计取。

1.2 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相同且影响判定进入第二阶段的,以业绩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业绩得分也相同的,则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高的进入第二阶段;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也相同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1.3 当出现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情形的,除出现当事人应当进入第二阶段而评标委员会否决了其进入第二阶段因素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重新确定。

评标结束后,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情形取消已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评审资格后,不重新补充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

第二阶段评审:

2.1 第二阶段评审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包括投标报价和报价合理性) ,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2.3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评审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

 

8. 其他

8.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 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0. 本工程监督管理部门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516-67037179。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威拉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杨山路101号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07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人:齐文楷  马力  赵尔铎

电话:18852166277                  电话:025-86637438

   异议受理电话:025-86637438                   

    电子邮箱:jitc608@126.com

 

2025年12月8日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