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3-10】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标段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3203010380001112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徐开管项(2024)64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标段监理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标段监理
2.2 建设地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起京杭大运河、南至洞山路,西自三环东路,东到荆马河-蟠桃山一线。
2.3 工程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①新建市政污水管道。荆马河支路、金水路和金港路共计4条市政道路下,新建d300-d400市政污水管网1.2千米;②道路排水管网修复。对工程范围内8条市政道路现状雨污水管道进行整改修复,更换d400-d1500雨污水管约1.8千米,整体非开挖修复8.8千米,点修156处。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监理费约66.85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2025年排水管网改造工程三标段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1)投资控制(2)工期控制(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5)合同管理(6)组织协调(7)安全监管】)。
2.7 监理服务期:符合施工工期要求(工期与工程施工同步,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结束)。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2.9本项目共三个标段,本公告为三标段。
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三个标段的投标与评标,但每个投标人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包含联合体各方);本项目按一、二、三标段顺序依次开标评标,已按上述顺序被推荐为拟定中标人的投标单位不再推荐为后续标段的拟定中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包含联合体各方均受上述限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在建(在监)工程(在监工程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监理服务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监理服务)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3.4.2其他:(1)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2)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有效期内《徐州市建筑业监理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中的监理企业)。
(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申请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其中投标报价:94分;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6分。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A.投标报价: 94分 B.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6分 A+B=100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从以下方法三、方法四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100%。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中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3(1) | 投标报价 | 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 0.1 分,每高1%扣 0.15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扣减0.1〜0.3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可以不一致。) | 94 分 |
2.2.3(2)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 本项目信用分按照徐州市住建局公布的评标当日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计取(以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动态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120.26.7.227:5080/a/archives/archivesMainScore/queryMainList”中评标当日公布的信用分(评价类别:监理单位)为准)。 企业信用分占评标总分值的取值为G值(G 值取值为6),企业参与投标的信用分值为X,X值计算方法为企业参与项目投标时企业信用考核公布得分百分比与G值的乘积,得分为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如企业考评分为77.54,G值为6分,则该企业参与投标信用分值为 77.54%×6=4.65) | 6 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10 日 9 时 30 分至 2026 年 3 月 23 日 9 时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3 月 23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8.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徐州天平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杨山路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南洋国际商城A座-9楼
联系人:单笑 联系人:董工
电话:0516-87981158 电话:17772260902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6-67037179
10.3异议渠道
异议和投诉执行苏建规字【2016】4 号文,在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