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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2025年度水泵采购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30】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市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2025年度水泵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2025年度已由徐服务复〔2025〕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及以上补助和县级财政配套,项目法人为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润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睢宁县双沟镇、王集镇、姚集镇3个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拆、新建渠首工程5座;渠道整治35条,总长70.02km,排涝河道整治22条,总长34.90km;拆(新)建及改造渠系配套建筑物65座;新建管理道路5km,拆建附属用房及其配套设施1项,新建视频监控及量水设施1项。总投资金额22500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徐州市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2025年度潜水轴流泵、混流泵、配套电机、管路及拍门等设备的采购,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金额:约64.13万元。

投标人中标后负责上述设备的再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出厂检验、运输、卸货至指定地点、提交图纸及说明书等有关技术资料、指导安装和试运行、参与各项验收、提供对运行和维修人员的培训、完成售后服务等;接受监理人的监造,承担相应的设计联络工作及完成合同规定的协调工作等。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或交货期):2026年06月30日前具备交货条件。预埋件供货满足土建施工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独立订立合同能力的水泵制造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泵型不小于400HW的混流泵生产销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两者须同时具备,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水泵泵型,需另行提供业主证明材料。

(3)信用等级要求: / 。

(4)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4月30 日至2026年05月12日。

4.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zwb.xz.gov.cn/bszn/superviseInfo.html),于2026年05月12日16时前登陆《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3.177.169/xzslhy/”)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4.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30 日至2026年05月12日,逾期将无法下载。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5月29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 标 人 应 在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登 录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远 程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

☑方式1.银行电汇、网银转账

☑方式2.银行保函

□方式3.保险机构保单

□方式4.担保公司保函

□方式5.信用承诺

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6.2.投标保证金金额或投标保函担保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 。

6.3.递交方式和要求:(投标人不按以下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1)采用方式1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睢宁县支行

开户账号:93200501012839668300343

(2)采用方式2银行保函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不得进入后续评标入围环节:

①银行保函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早于投标有效期),受益人须为招标人,且保费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否则无效。

保函的保证范围应当包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4.4条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保函扫描件或电子保函、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至出函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提供出函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保函索赔条款中不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函核验方式;保函索赔条款中要求受益人索赔时提供保函原件的,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提交给招标人核验和保存,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一致,未按时送达的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6.4.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6.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6.睢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6.7.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   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   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的除外)。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 3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睢宁县双沟灌区建设项目建设处

地    址:徐州市睢宁县商务中心11楼

联 系 人:许海生

电    话:0516-80375728

监督部门: 睢宁县水务局

电    话: 0516-670317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润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睢宁县亚琦万贸中心B4栋3楼

联 系 人:仝曼曼

电    话:0516-81306777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