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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沂市环卫特种车辆用油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3-12】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新沂市环卫特种车辆用油 JSZC-320381-XYZX-G2026-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4-02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XYZX-G2026-0001 

项目名称:新沂市环卫特种车辆用油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投标报价统一采用优惠率(单位:%)进行填报,投标人填报的优惠率不得低于1%,低于1% 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双方以中标人实际充值到账金额作为价款结算基数,招标人应支付资金计算公式为:招标人实际支付金额=实际充值到账金额 ×(1-中标优惠率),该优惠率为项目全服务期统一固定标准,不作调整。 示例:中标优惠率 1%、实际充值到账金额 1 万元时,招标人实际支付金额为 0.99万元【1万元*(1-1%)】。  

采购需求:

新沂市环卫特种作业车辆用油服务项目,拟为56辆环卫特种作业车辆提供提供0#车用柴油及92#乙醇汽油加油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或其所属加油站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或其所属加油站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投标人或其所属加油站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投标人或其所属加油站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或其所属加油站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其所属加油站须具有有效期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范围包含汽油、柴油(要求提供原件扫描上传,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4-02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居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截止时间(2026年4月2日北京时间0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新沂市城市管理局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新沂市城市管理局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新沂市城市管理局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新沂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新沂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段开明

联系电话:13852078832

通讯地址:新沂市新华路38号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连接:

http://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fd7c373d1f564aee8567abb5b43f862e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城市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新华路38号

联系人:段开明

联系电话:0516-886192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四楼

联系人:苏雪姣

联系电话:0516-88610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雪姣

电话:0516-8861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