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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原材料采购中标结果公告采购包2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2】 【我要打印】 【关闭】

一、项目编号:JSZC-320300-HWZX-G2025-0995 

二、项目名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食堂原材料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徐州惠润农副产品有限公司91320311MA20W7U13U徐州雨润农副产品全球采购中心电商运营中心A1-S-584.13(均分制)15.8%

采购包2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江苏农谷源食品有限公司91320305MA1WNJ5M7D汴塘镇阚山村83.2(均分制)12%

采购包3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徐州惠宁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91320324MA7JQM236P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徐商公路东侧国道交叉口向西600米路南徐州雨润农副产品全球采购中心物流园B1-2号83.53(均分制)10%

采购包4

序号供应商名称社会信用代码供应商地址评审总得分中标/成交优惠率
1徐州麦谷果蔬有限公司91320311MA1T7RKJXW徐州市泉山区迎宾大道3号徐州农副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生姜区27、28号85.84(均分制)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采购包1

名称:大米

服务范围:食堂大米供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在接到采购人订单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周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医院相关规定,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卫生、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2

名称:面粉

服务范围:食堂面粉供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在接到采购人订单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周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医院相关规定,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卫生、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3

名称:食用油

服务范围:食堂食用油供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在接到采购人订单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周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医院相关规定,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卫生、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4

名称:调味品(含干货)

服务范围:食堂调味品(含干货)供应,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在接到采购人订单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采购人所订购的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周期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服务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医院相关规定,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卫生、行业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伟、宋燕伟、孟振中、秦爱国、顾友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购包1服务费:5000.00元,采购包2服务费11000.00元,采购包3服务费:5000.00元,采购包4服务费:14000.00元,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29日

2.定标日期:2026年1月21日

3.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

单位名称:徐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大学路269号

联系人:张衡

联系电话:15205210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联系人:韩镇阳、王一冰

联系电话:83999055/83999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镇阳、王一冰

电话:83999055/8399920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