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1-10】 【我要打印】 【关闭】
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睢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本招标项目 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睢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为 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睢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附属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睢宁县高新区;
建设规模: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睢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附属道路铺装、绿化、雨污水管网、门卫、围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 合同估算价:约 15201564.51元;
2.1.4 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1.6 本工程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1. 睢宁县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附属道路铺装、绿化、雨污水管网、门卫、围墙等;
2.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无在建工程)。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4.2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现场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7日17时(节假日除外)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恒华新都汇北门向东100米)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 日 9 时 30 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xzggzy.com.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睢宁县高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皓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睢宁县 地 址:永安路恒华新都汇北门
联 系 人: 赵祥 联 系 人:王文义
电 话: 15052082220 电 话:18361345199
日 期:2023 年 1 月 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