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2-19 】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部署,按照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相关要求,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稳妥开展,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活动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一、正常受理场地预约和招标公告发布的相关业务
(一)自2月19日起恢复交易平台各专业交易系统中交易项目的公告发布、场地预约业务,以网上、电话预约等线上受理方式为主。
(二)若后续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造成交易中心现场交易无法完全恢复,项目不能按发布时间准时开标的,请密切关注中心相关通知,并及时发出招标答疑进行调整。
二、 正常进行“不见面交易”项目
(一)全面推进“不见面”交易,对交易项目使用“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开标交易的,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进行。
(二)对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投标报价竞价等网上交易业务正常办理。
三、开辟交易“绿色通道”
对涉及应急疫情防控和重点工程及重大民生项目,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后,中心开辟疫情防控期间交易“绿色通道”, 相关主体应全力配合,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实施,确保此类项目交易工作稳妥开展。
四、现场开评标准备工作注意事项
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有序开展招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请招标人(采购人)及委托代理机构在场地预约申请时,按照市政府和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于企业复工的防疫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准备。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办理如有疑问可在相关业务QQ群线上咨询或电话咨询0516-67019067、67019068。
各县(市)区分中心参照执行。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