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6-03 】 【我要打印】 【关闭】
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
现场摇号规则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徐住建发[2021]73号)相关规定,公开出让竞价地块报价触及最高限价时,有两个及以上竞买人继续竞买的,终止网上竞价,通过现场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加摇号,竞得人的成交价为最高限价加一个加价幅度。为体现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并确保现场摇号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一、摇号资格的取得方式。所有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摇号;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摇号的,须携带徐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平台打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场摇号资格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代理人参加摇号的,除携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现场摇号资格书》,还须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上述材料后进行摇号资格审查。逾期提交材料或者上述材料提交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现场摇号。
二、摇号具体操作方法。摇号现场招拍挂主持人主持,采用机械式手动摇号机和标准制式的乒乓球号牌;各竞买人进场登记时抽取号码作为对应的竞买人号码,每幅地块的号球数量与参与摇号的竞买人数一致,号码一一对应,按顺时针、逆时针方向转动摇号机各数周,随机落下的第一个号球(须唯一)所示号码对应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如出现卡号、不落号球等情况,重新操作至摇出竞得人。整个摇号过程实行全程录像、全程公证。
三、竞得人及参与竞买人公示。每宗地块摇号结束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现场摇号确定的竞得人当场签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场摇号确认书》。摇号地块竞得人全部产生后,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所有“双控”方式出让宗地按地块编号将竞得人名单和所有竞买人名单分别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5日。
四、竞得人资格的确定。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场摇号确认书》后1个工作日内,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地块出让公告、须知等文件中规定的竞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审核通过、且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其最终受让人资格并与之签订《成交确认书》。对资格审查或公示期存在异议而取消竞得人资格的地块,应重新挂牌出让。
五、惩戒措施。所有参与“双控”方式出让地块的竞买人,如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取消竞买资格,将该企业及同一申请人一并列入失信人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徐州市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六、现场摇号与网上竞价均为地块公开出让程序环节的一部分,产生的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规则解释权归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