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0-06 】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企业交易成本,自本通知发布次日0时起,招标人及其委托代理机构应对新发布的建设、水利、交通工程电子招标文件发售费用予以调整:
采用电子招标项目,一律不得收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可以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支付任何费用。
如有其它政策变化,另行通知。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