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3-09 】 【我要打印】 【关闭】
各招标人(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服务效率,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发改法规〔2023〕27号)相关精神,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合同备案
进场交易项目,招标人与代理机构签订《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下称“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代理合同中有投标保证金“免申即退”相关约定的,“招标代理合同”副本需交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交易中心”)备案,具体由交易中心办公室承办。
二、“免申即退”办理方式
(一) 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次工作日,退还除中标候选人外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二) 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次工作日,退还除中标人外的其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三)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上传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合同上传的,次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2. 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与上传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未及时完成合同签订和合同线上公开的,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31日(如果当天为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的。
3. 特殊情况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 交易项目流标。流标公示信息发布后次工作日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2) 交易项目终止。在终止公告发布后次退还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活期利息。
(3) 交易项目暂缓的。根据交易项目实际情形以及招标人、投标人要求一事一议。
三、相关工作要求
交易中心将提升投标保证金服务水平,做到操作规范、高效便捷、应退尽退;同时开展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提升工作能力和素质,夯实工作根基。
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