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滨河公园景观规划设计项目(沛城闸-徐沛河段)
【信息发布时间:2018-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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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二次公告)
1. 沛县规划局建设的沛县滨河公园景观规划设计项目(沛城闸-徐沛河段),已被沛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沛规【2017】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 ,已落实。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投标。
2. 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城闸至徐沛河南北两岸
3.2工程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73650平米,不包括水面。总绿地面积约:5.5万平米;总铺装面积:2万平米;建筑(厕所两个)占地面积:216.8平米;建筑(望水台)占地面积:74平米;合同估算价约60万元。
3.3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所有建设工程内容的设计服务主要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以扩初方案为依据),包括硬质铺装(广场、坡道、台阶),景墙,艺术地形,三鱼共首廊架(构筑)、丰城桥(造型人行桥)、望水台(建筑)、厕所、沙坑、坐凳、亲水平台等。设计费用包含景观桥厕所及亭子等相关配套设施地勘费用。
3.4总周期:45日历天。
3.5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风景园林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5.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设计负责人:具有园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5.3.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3.5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3.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3.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3.5.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3.5.5投标人近3年内【自2015年4月20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3.6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3.7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5.4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509266194128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设计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8年4月28日9时00分至2018年5月7日17时00分。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8年5月7日17时00分前内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5月11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5月21日09时30分。
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0.3第一次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二次公告的报名,须在二次公告之后重新网上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方可有效。
11.招标人名称:沛县规划局
招标人地址: 汉邦路5号
联系人:贺和平 电话:0516-80355271
1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沛县汉邦路5号 联系人:陈坤 电话:0516-89648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