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3-26】 【我要打印】 【关闭】
五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富浩路、云河东路、尚城路和德城路)项目设计三标段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重发公告)
1、本招标项目五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彭祖大道南延、富浩路、云河东路、尚城路和德城路)项目已由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徐高审经(2019)35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五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富浩路、云河东路、尚城路和德城路)项目设计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建设地点:徐州高新区
3.2建设规模:德城路工程道路全长约为2.2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0米;云河东路工程道路全长约为1.4公里,规划道路红线宽度28米。
3.3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及相应配套设施以及管线(雨水、污水、给水、强电、弱电、燃气、热力等)。
3.4招标范围:上述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方案论证、方案汇报、方案调整、效果图等所有服务等),以及根据已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及全过程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工程验收等);除因委托人要求需对设计图纸作较大修改以至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外,不再增加设计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设计文件经济合理。
3.5设计周期:2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0日历天完成测量及方案设计,方案审批完成后15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
3.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
3.7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国家规定年限。
3.8项目总投资估算:德城路约6800万元,云河东路约3600万元。
3.9设计合同估算价:德城路约100万元,云河东路约53万元。
4、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四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一、三标段重新招标,德城路为一标段、云河东路为三标段。本标段为三标段。本工程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以上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开标评标顺序:按一标段、三标段顺序依次开标、评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桥梁)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5.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3.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情形,其中“近三年”是指自2017年3月1 日(含)以来;
5.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5.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5.6投标人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index.htm]“征信服务公司”专栏,咨询电话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516-83709981、0516-80800966)。
5.7本项目与2019年12月2日发布的五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彭祖大道南延、富浩路、云河东路、尚城路和德城路)项目五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富浩路、云河东路、尚城路和德城路)项目设计二标段、设计四标段为同一批次招标项目,在2019年12月2日发布的五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彭祖大道南延、富浩路、云河东路、尚城路和德城路)项目五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富浩路、云河东路、尚城路和德城路)项目设计二标段、设计四标段中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做废标处理。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并注明所缴纳保证金用途)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6.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换开收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电汇回单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明细表统一送至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注: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备案的,无需现场备案,只需发送(1)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扫描件(经办人手写办理人员姓名、电话、日期,基本开户银行行号12位数字);(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word文档(单位名称重命名)至邮箱453604239@qq.com自行备案,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信息要与徐州市信息库一致,企业发送成功后后台自行查询。登记完成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法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word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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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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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银行 |
银行行号 (12位) |
法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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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经办人* 星期* 今天日期*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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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投标申请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6.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三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淮海农村商业银行铜山新区支行;
开户账号:3203020221010090009997;
行号:314303000333
6.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及收据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将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南楼三楼338 室开具保函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如投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银行保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代理公司提交退还未中标投标企业名单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 5 日内,中标企业将合同发送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提交退还中标企业名单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6日至 2020 年 4 月 20 日。
7.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 2020 年 4 月 20日 9 时 30分前内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4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10、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11、其他
11.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本公告为重发公告,原参加本工程报名的企业,如需参加重发公告的投标,须在重发公告发布后重新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原公告中的内容与本公告的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的内容为准。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高新区珠江东路11号
联系人:张飞 电话: 0516-8340090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软件园C7号楼1102-1103室
联系人:许桃 电话:0516-83886900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 3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