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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基础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二期)二标段

【信息发布时间:2021-08-31】 【我要打印】 【关闭】

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基础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二期)(二标段)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基础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二期)已由徐州市贾汪区经济发展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贾经发备〔2020〕3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基础工程机械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二期)(二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贾汪区青山泉镇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结构件厂房及周边辅房工程;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不含厂区绿化、围墙、弱电智能化、安防系统、办公家具。

2.1.3合同估算价:约35400.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厂房主体和土建工程于2022年6月30日完成,具备设备进场安装条件(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图纸审查时间包含在工程建设工期内)。

2.1.5 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项目包含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图审、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前期报建、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全过程、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内),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1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2016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 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投标人2016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 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投标人2016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0 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3.2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2016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 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2016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 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2016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20000 平方米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面积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设计业绩须提供合同及设计审图合格证,如以上材料不能体现设计负责人,需提供能体现设计负责人的审图合格的图纸)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3.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3.3.4如投标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5如投标人为设计企业,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徐州”[网址http://www.xuzhoucredit.gov.cn]“征信]“信用服务机构”专栏,咨询电话 0516-67019137;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报告须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系统(http://218.94.123.56/jscsomis/iframe/xybglmy.htm)备案)备案公示,电话0516-83701244、0516-83755971。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 2 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7项目管理机构配置的关键岗位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的配备在投标阶段可不提供,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12日10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10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8. 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allweb/)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36号

联系人:刘部长

电话:0516- 8355713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C-311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16-83908616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