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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2022-56地块项目(项目名称)
徐州市2022-56地块项目幕墙工程(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E3203010380000600005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2022-56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徐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徐政服投备〔2024〕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徐州市新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徐州市新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2022-56地块项目幕墙工程 (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徐州市2022-56地块项目幕墙工程
2.2 建设地点: 徐州市云龙区,东至规划路,南至镜泊东路,西至新元大道,北至纬14路。
2.3 建设内容: 徐州市2022-56号地块项目幕墙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徐州市2022-56号地块项目幕墙工程,为玻璃及铝板幕墙,建筑高度约54m。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 1307.964388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徐州市2022-56号地块项目幕墙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主楼、配套用房、小区大门头等幕墙二次深化、制作、安装、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容约定的相关幕墙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本工程涉及玻璃安装、铝板安装、保温一体板的开洞及防水等,施工工艺复杂,之间的衔接配合技术难度高,需采用特殊的施工措施,经5名专家论证确定为技术复杂工程。
2.9 工期: 365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是指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接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企业自 2023 年 04 月 01 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幕墙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或者分包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和面积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记录的面积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4.2自 年 月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年 月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年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4.6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录入)
3.4.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4.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两阶段评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开标现场为一次解密全部投标文件,两个阶段唱标,第二阶段唱标公布投标报价,详细评审分两个阶段进行。 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评标(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 1.1评标委员会先评审商务技术文件,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有效投标人为12个及以上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若评审合格的数量,达到三家以上但不能满足以上数量要求的,则按实际合格数量计取)。 1.2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总分相同且影响前9(7、5) 名排名的,则以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得分由高到低取前9(7、5)名,如还相同则以投标人的业绩得分由高到低取前9(7、5)名,如还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1.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投标报价) 2.1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仅包括投标报价,未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和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标得分不带入第二阶段。 2.3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最终总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人。 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专家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取消相应投标人进入二阶段评审资格后,不重新补充进入二阶段的投标人。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施工组织设计: 16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其他: / 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 8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 ≥79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其他: /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 从以下方法×、方法×(不少于两种)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 65%~85% ; 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 K2的取值范围为: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规费、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开标阶段由招标人代表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B在评标阶段由评委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 分类取值范围下浮系数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装饰装修、建筑幕墙、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绿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0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 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施工组织设计(包括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项目负责人答辩)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人员名称等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5)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第 1-9项评审因素评分标准: a.某项内容详细具体、科学合理、措施可靠,组织严谨、针对性强,内容完整的,可得该项分值的90%以上; b.某项内容较好、针对性较强的,可得该项分值的80%-90%; c.某项内容一般、基本可行的,可得该项分值的70%-80%; d.某项无具体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 5 页
| 2 分 | ||||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 4 页 | 1.5分 | ||||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10页 | 1.5分 | ||||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及扬尘污染防治方案: 对各阶段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等行综合打分;针对本项目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补充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 不超过 15页 | 2.5分 | ||||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 11页 | 1分 | ||||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 25页 | 2.5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 10页 | 1 分 | ||||
☑8、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方案 | 1)BIM 深化设计应用方案(0.5分) 针对本工程夹心保温一体板幕墙支架开洞封堵、超常规大尺寸玻璃 / 长尺寸铝板安装等重难点,提供 BIM 精准定位、尺寸复核、排版优化、节点深化的专项措施,明确精度管控方法,体现解决构件变形及拼接缝隙风险的技术路径。 2)BIM 施工模拟与技术交底方案(0.5分) 针对吊篮施工、大尺寸构件高空吊装等危大工程,提供 BIM 施工模拟、安全技术交底方案,明确工序优化、风险规避措施,展示可视化施工流程及安全隐患预控方案。 3)BIM 进度与质量管控应用方案(0.5分) 结合幕墙多工序交叉施工特点,提供 BIM 进度管控、工序衔接协调方案,明确构件加工、现场安装、防水节点的全过程质量管控方法,体现数字化进度跟踪及质量缺陷闭环管理机制。 4)BIM 资源与安全管理应用方案(0.5分) 针对大尺寸构件运输、超长铝板吊装等需求,提供 BIM 物料管理、运输 / 吊装方案优化措施,明确现场安全防护、人员作业风险管控方法,体现临设规划优化及施工资源智能调配策略。 注:投标时投标人不需要提供BIM的各类模型数据文件,中标后中标人按照设计任务书及使用方案,完成BIM的设计和实施工作。 | 2 分 | ||||
☑9、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 以现场书面形式答辩,以“暗标”形式进行评审,由技术标评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现场出题,评标委员会拟定答辩题目时,应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共四题,每题0.5分,共2分。答题时长总计20分钟。 说明: 1、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答辩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 2、暗标答辩,答辩标题、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相关人员姓名、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图案以及与本次招投标无关的标识。 3、答辩现场由各投标人所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抽取答辩序号,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在书面答辩时只在答卷上书写答案及答辩序号;答卷序号错误或有其他标记的,该答卷作废,按0分处理。 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签到时间: 2026年05月19日13时30分前,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2份),并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核验材料不齐全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签到的视为放弃答辩,答辩分作0分处理。 5、地址: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待答辩房间安排好之后,再现场通知答辩人员按要求进行答辩)。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8051927702 | 2 分 | ||||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不超过 页 | / 分 |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投标企业自2023年04月0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2分。 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幕墙工程项目。类似工程业绩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中链接的业绩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或者分包项目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业绩的竣工验收证明须有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法人公章。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业绩要求的造价和面积等量化指标如有不一致的情况,按以下要求执行:造价金额以合同中注明的金额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记录的面积为准。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类似工程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则须提供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2 分 |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82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82分 | ||
2.3.4(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分 | ||
2.3.4(5) | 其他 | / 分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04月22日09时00分至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229.205.226:8000/tpbidder)”。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05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512-5818850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徐州市新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徐州市新城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2号
联系人: 周帅 联系人: 胡丹丹、夏菲
电话:0516-80805867 电话:0516-85610680
项目负责人:夏海燕
10.2相关部门
10.2.1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16-66998691
10.2.2交易中心业务电话:0516-67019068、0516-67019025。
交易中心软件管理电话:0512-58188503。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应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异议联系人:胡丹丹,联系电话:0516-8561068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