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8-21】 【我要打印】 【关闭】
沛县大屯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四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 沛县大屯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四期工程已由沛经审发[2025]132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沛县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沛县大屯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四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地点:徐州市沛县大屯。
2.2工程规模:项目拟对大屯片区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市政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约18.7公里;老旧小区改造约27.3公里、城中村约21.6公里、企事业单位约0.3公里、清淤管道约38公里;排水关键节点监测共计25套。监理费约157万元。
2.3工程估算价:约15976万元
2.4招标范围:沛县大屯片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四期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以及其他方面工作)。
2.5监理服务期限:360日历天(符合施工工期要求),缺陷责任服务期为自竣工验收后24个月。
2.6本工程监理招标为壹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①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②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②总监理工程师无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超过5年的。
③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监理和新承接的项目从事监理业务。
(3)财务要求:指 2023~2025年的连续 3 个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自2021年8月1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项目投资额在4000万元及以上的排水工程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为准,二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贰万元整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沛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城支行
开户账号:3203220501010000044166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 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的要求如下:银行保函的受益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xxxx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8日。
5.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办理江苏CFCA证书或国信CA证书后,于2026年8月28日17时前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自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提交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5.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8月21日至2026年8月28日17时30分,逾期将无法下载。
5.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栏。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6年9月15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开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1.229.211.51:8090/BidOpeningNew/)参与开标。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8.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8.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8.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8.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监督部门:沛县水务局,电话:0516-89618029。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招标人:沛县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沛县沛公路 地址:徐州市绿地商务城蓝海D座5层516室
联 系 人:姚辉尧 联 系 人:朱工
电 话:0516-89618312 电 话:0516-83200699
江苏瑞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