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7-11】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徐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JSZC-320300-JSJP-C2025-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磋商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7-24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300-JSJP-C2025-0004
项目名称:徐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规划编制内容根据住建部即将出台的《城市更新规划编制工作指南》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城市更新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建设项目和实施的时序等,并对更新区域各板块更新工作进行规划统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报批成果(具体时间安排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即提供供应商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3.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其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或原件扫描件,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提供)
6.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磋商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7-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时间:2025-07-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北京时间09:3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87893899/13615113209
地址:徐州市下淀路E20创意园B栋301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递交响应文件和开标。联合体要求如下:
①联合体各方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明确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比例(如涉及),否则响应无效;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时,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⑥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d28587d-97bb-4d5d-a67e-f668352da561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6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丁剑
联系电话:0516-66998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金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桥工业1#区B301室
联系人:宋宇静
联系电话:0516-87893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宇静
电话:0516-8789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