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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公安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服务采购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9-28】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睢宁县公安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服务采购 JSZC-320324-HRMB-G2026-00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10-2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4-HRMB-G2026-0013 

项目名称:睢宁县公安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00.00万元。本项目按照优惠率进行投标报价,不接受低于或等于0%的优惠率。采购人不在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采购需求:

睢宁县公安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服务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信用信息。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仅预包装食品经营的供应商,提供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凭证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10-2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

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09:00)前。

2.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

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同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跃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 : 仲工 联系电话:13182604147 

地址:徐州市睢宁县北辰花园南区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义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来购文件(后级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米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zfcg/jiangsu/js_cggg/details.html?gglb=cgyx&ggid=56d7f937e5ae44d6bd5bb1edd621999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睢宁县永盛路1号

联系人:夏振

联系电话:139522522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跃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睢宁县北辰花园南区

联系人:仲工

联系电话:131826041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仲工

电话:13182604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