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栖山镇王店大沟栖唐河等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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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栖山镇王店大沟栖唐河等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沛县栖山镇王店大沟栖唐河等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沛县经济发展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沛经审发〔2022〕28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沛县栖山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沛县栖山镇王店大沟栖唐河等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沛县栖山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项目拟对沛县栖山镇王店大沟栖唐河等河道进行生态修复。主要包括:污染基底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对栖唐河、鹿楼大沟、蒲庄中沟、陈庄村北路边沟、陈庄坑塘、孟寨坑塘开展生态清淤,清淤淤泥总方量 10.38 万m³。河流岸坡生态修复工程,包括对栖唐河、鹿楼大沟、王店大沟、龙口河、浦庄中沟、陈庄村北路边沟、孟寨中沟等河道建设生态岸坡长度 68.8km,面积 31.12 万㎡。河道水生态恢复工程,包括种植挺水植物带约 3.44 万㎡,水植物 6.23 万㎡,浮叶植物 150㎡,投放滤食性鱼类共计约9.5t,贝类和螺类各约 2.9t。生态净化塘工程,包括对孟寨中沟、陈庄村北路边沟坑塘进行适当人工修整,并设置围堤,建设生态净化塘水域面积 14400㎡,塘内种植沉水植物8640㎡,挺水植物 1440 ㎡,投放鱼类 288kg,水生动物 403.2kg;总投资估算金额:5038.31 万元,设计费约55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沛县栖山镇王店大沟栖唐河等河道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两个阶段的设计工作,以及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编制,相关咨询及设计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施工招标、施工、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包括电子版)。
2.4设计周期: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40天内完成相应设计工作,设计成果文件及进度满足招标人设计任务和时间的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城市防洪)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自 2018年9月1日以来具有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或水生态修复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为准,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的时间为准。
(3)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水务或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其他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险公司等出函机构出具的纸质保函和电子保函)。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万元;
收款人: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原江苏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沛县支行)
开户账号:07066786911201000775000002712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的除外)。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10月13日至 2023年10月20日17 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3年10月20日17时3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06日上午09 时30分。
7.2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9.评标标准和方法
9.1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9.2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 3 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4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9.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内容
无。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沛县栖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栖山镇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 13815392689
招标代理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3号楼1606室
联 系 人:王加乐/顾芳
电 话:0516-83066668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