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8-22】 【我要打印】 【关闭】
丰县昌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昌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已由丰县行政审批局以丰开经发备〔2026〕81号、丰开经发备〔2026〕88号、丰开经发备〔2026〕124号、丰开经发备〔2026〕125号、丰开经发备〔2026〕127号、丰开经发备〔2026〕128号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昌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丰县昌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县经济开发区;
2.1.2合同估算价:约8331003.81元;
2.1.3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包括730Wp 单晶电池组件共4436块,并网柜8台、组串式逆变器29台、1台箱变、2台160kW双枪充电桩及配套设施等。
2.1.4工期要求: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光伏项目的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安全受电、完成并网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运行维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电监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本项目承装、承修、承试资质老证必须同时达到五级(含)以上,新证必须同时达到三级(含)以上)(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内)(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80万元的光伏电力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支票(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出)、þ银行电子保函、银行书面保函。¨投标人信用承诺书、¨保险机构电子保函、¨担保机构电子保单、¨保险机构书面保函、¨担保机构书面保单。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本工程1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陆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60340188000145375-0028265
收款人: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8月22日起至2026年9月14日9:30;
5.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6年9月14日9时3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U?regioncode=DQ_XUZHOU)。
5.3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9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申请人应于 2026年9月14日9时30分前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_XUZHO“https://www.etrading.cn/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递交或未上传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0.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丰县昌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君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徐州市丰县飞龙湖之窗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山语世家A1号楼 1907
联 系 人:鲍经理 联 系 人:王影南
电 话:18344881997 电 话:19105165789
2026年8月21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丰县润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